1、以广东省为例按照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。其中:夏季标准(5月-10月):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-260度的用电量,其电价不作调整;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-600度的用电量,其电价每度加价0.05元;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,其电价每度加价0.30元。
2、非夏季标准(1-4月、11-12月):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-200度的用电量,其电价不作调整;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-400度的用电量,其电价每度加价0.05元;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,其电价每度加价0.30元。
3、计算公式:总电费=第一档电费+第二档电费+第三档电费;第一档电费=第一档标准以内的电量×第一档电价;第二档电费=超出第一档标准并且在第二档标准以内的电量×(第一档电价+0.05元/度);第三档电费=超出第二档标准的电量×(第一档电价+0.3元/度)计算。